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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保险业推行失信惩戒“黑名单”

2018-1-22

         为进一步加强宿州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保险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纯洁保险人员队伍,维护保险业社会声誉,《宿州市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于1月18日正式下发。该办法旨在建立保险行业失信惩戒机制,警示保险从业人员增强合规意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办法要求,当保险从业人员符合列入 “黑名单”条件时,将其列入“黑名单”。

  在宿保险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均适用于该办法,同时明确了办法执行中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和违约惩处机制。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展业行为对宿州保险诚信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

  办法还规定协会通过门户网站或媒体实时公布“黑名单”,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在开展保险业务合作或购买保险产品时,有权查询相关销售人员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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