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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解失能老人床头之困

2017-6-22

策划人语

当前我国老龄人口迅速增加,老年失能人口的长期护理风险日益凸显,构建高效率、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重要问题。日前,北京市借助商业保险的市场运作方式,为海淀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由政府与保险界联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护理保障体系,此举可谓破冰之举,意义重大,有望撬动养老服务产业并在全国范围进一步铺开。

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位失能老人,对于家庭成员来说,的确是心头之痛。一旦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子女的床前照护每天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不仅需要宝贵的时间,而且还要有足够的精力和财力。如何才能帮助家庭摆脱这样的窘境?

“我母亲年近80岁了,由于腰椎以下瘫痪多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每月退休金只有3500多元,但请保姆一个月就要6000多元,流动性还特别大。”6月3日,家住海淀区八里庄的魏女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家中虽有3个兄弟姐妹,但有的身体不好,有的还要上班。她对长期护理保险充满着期待:“如果有这方面的保险,我一定会给母亲上一个。”

而现在,北京市引入商业保险的消息为崔女士带来了福音。近日,由海淀区民政局与人保寿险携手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险保障,以期减轻家庭因护理老年人而背负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此举有望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护理保障体系之路。

保险机制降低护理成本

当前,我国老龄化进程步步紧逼。民政部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亿人,占总人口的14.9%,未来老龄人口的占比还会不断升高。随着年龄增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照料的人群占比也不断升高。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80岁以上老人,需要护理比例超过30%;9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两个老人中就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面对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一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还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成本实施护理服务。

实际上,失能老人主要是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根据失能的程度不同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共同特征就是都需要有人照料,这与一般的养老概念有很大区别。很多失能老人不仅为此降低了生活质量,同时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相关的医疗和养老问题也日益凸显。

据最新统计显示,我国失能失智老年人已超过4000万人,他们的养老及医疗问题直接影响1亿多户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迅速增加已经成为我国人口老龄化中最严重的问题。

目前来看,对于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服务费用的主要来源渠道主要有三类:政府财政、保险公司和个人自付。保险是一种分摊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财务安排。在保险模式下,个人在健康时购买护理保险产品,在年老、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护理时,保险公司通过向个人补偿护理服务费用,或者向护理服务机构采购服务的方式,为个人提供护理保障,避免老年人因支付护理费用而背负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同时,护理保险还能够降低政府在不断增长的护理成本方面的财政支出负担。

北京初探长期护理保险

据记者了解,以北京海淀区为例,照顾失能老人费用至少在6000元左右,而退休老人的工资大都在三、四千元,老人一旦生活不能自理,经济负担将十分明显。数据还显示,到2050年海淀区老龄人口将达到100万,占常住人口的30%,抚养比例预计为1∶2.8,即一个成年子女要赡养3位老人。由此可见,建立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制度已刻不容缓,应尽快为需要得到照护的家庭提供实实在在的保障。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正式宣布将与人保寿险北京市分公司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此次合作是以海淀区为试点区域开展的民生工程。该项目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借助商业保险的市场运作优势,为海淀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从而推动建立健全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保险公司推出相关养老护理产品。”人保寿险总裁助理周海向记者介绍,此试点将运用商业保险的运营管理模式,也就是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补贴进行引导,然后由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提供长期护理险产品,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统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其中。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试点将面向海淀区18岁以上的所有户籍人口,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的运营模式,个人每月缴费不低于100元,连续缴纳至少10年,政府对不同年龄段的保费补贴比例也不相同,当投保人年满60岁,一旦发生被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要求给予所需要的服务支持。此外,对于已经年满60岁且已经出现失能情况的老人,可边缴费边享受服务,保险公司依据投保情况,每月最高为失能老人提供2500元的上门护理服务,政府将承担最高50%的费用。

全面铺开尚需时日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目的在于当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由社会提供给老人以广泛的照料服务,从日常生活的帮助到专业的护理服务,比如日托、健康、康复照料、临终关怀等,都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持的范畴。”有专家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核心是护理服务,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服务体系并不健全,尤其是中小城市。因此,首要的任务就是先把服务体系建立起来,而这与地方的财政有很大关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很难在短期内覆盖全国。长期护理险虽已破冰,但在我国全面铺开尚需时日。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陕西等地区均已纷纷研究适合当地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全面呼吁统筹各项资金、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赠,与医疗保险的相互衔接,尽快设立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比如具有医疗资质的老年护理机构、老年服务机构、残疾人托老机构等,提供长期的医疗护理服务。

事实上,长期护理险的服务供给体系主体大都是民营机构,但就目前来看,民营机构很少能享受有关养老护理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失能等级的鉴定、服务遴选、护理人员培训、质量监管等环节都存在缺位问题。

长年关注长期护理险且将其纳入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就曾建议,虽然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障碍,但也阻挡不了发展的大趋势,长期护理这件事最终仍是要做的。应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以税收优惠撬动和刺激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具体方案可参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老年护理保险缴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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