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4
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在近年实现了稳步发展,不仅成为险资等长期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也在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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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硬币的另一面,各类保险资管产品缺少统一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也存在差异。在资管新规发布之后,银行、基金、信托等领域的监管细则相继出台。作为百万亿元大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资管也迫切需要填补这一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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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对接大资管市场“竞赛规则”的同时,也为保险资管未来发展勾勒出“赛道”的轮廓。
补短板重在防风险
从内容上看,《办法》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向资管新规看齐。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运作总体审慎稳健,产品期限较长、杠杆率低,基本不存在多层嵌套、资金池等问题。
但严格防范风险依然是保险资管监管的重点。监管部门表示,《办法》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对保险资管产品业务的风险防控:一是压实产品发行人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规范产品运作;三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四是落实穿透监管。
具体来看,针对近年来发展较快的非标业务,《办法》中明确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35%。华泰证券研究员张继强表示,这一规定是看齐理财和私募的要求,有助于鼓励保险资金加大股权投资力度,降低险资非标投资风险。中长期来看,非标投资比例上限35%的约束可能有助于保险资管增加对债券的配置需求。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披露的保险资管产品注册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28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共184只,合计注册规模3358.56亿元。有券商研报分析认为,《办法》对非标投资划定35%的上限,尤其是根据最新的《标准化债权认定细则》,此前保险资管投资的信托、保债计划、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都被认定为非标,因此部分保险资管产品的非标投资可能面临超标的压力。不过,该研报也表示,当前不少保险机构面临缺非标资产的问题,可能达不到35%的上限要求,且过渡期截至2020年底,有利于实现平稳过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考虑到不同保险资管产品在产品形态、交易结构、资金投向等方面的差异,下一步将在《办法》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配套细则。
新规包含三大亮点
在防范业务风险的同时,新规也不乏亮点,为下一阶段保险资管业务的发展打开了想象空间。
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新规提出可面向自然人销售保险资管产品。《办法》内容显示,符合相关条件的自然人可成为保险资管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在此之前,保险资管产品仅面向机构投资者发售。《办法》中增加了可以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销售保险资管产品,销售门槛与资管新规一致,这无疑较保险资管产品的销售门槛较原来有所降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办法》关于合格投资者资质的规定,表明自然人也被纳入投资者范围,响应了行业此前的诉求。
保险资管也有望借此将高净值人群正式纳入保险资管产品的客户人群。业内人士认为,保险产品缴费期限通常在20年左右,在资产负债管理的大框架下,较长的负债久期需要有较长期限的资产相匹配。就目前的经济环境而言,保险资金稳健配置的特点能够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均衡,长久期配置可以取得较为可观的收益,有望提升对于高净值客户群体的吸引力。
保险资管产品的销售渠道也将得到拓展。《办法》提出,保险资管机构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代销保险资管产品。在券商分析人士看来,《办法》中的这部分内容意在配合可向自然人销售保险资管产品的规定。此前,保险资管产品不可在银行代销。
此外,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背景下,监管部门也将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由首单核准改为登记。今年初,银保监会曾发文表示简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注册程序。而债权投资计划的发行早在2013年就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金融时报》记者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了解到,由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承担注册职能以来,债权投资计划的数量和规模大幅增长,2018年全年债权投资计划注册规模为4190亿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
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
此次《办法》出台备受关注不仅是因为弥补了保险资管行业的监管空白,还在于当下我国资管业务正在展露出巨大潜力。
横向对比来看,在一些金融市场较为成熟、资管服务相对活跃的国家,现金和储蓄在居民金融资产中的比例已经下降到了13%左右,资管产品的占比则将近25%。而在我国当下居民家庭的金融资产构成中,“重头戏”仍然是现金和储蓄占比。伴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以及居民财富的积累,资管行业正在面对一个庞大的市场。
随着新规将保险资管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资管等拉至同一起跑线,保险资管的优势也有望得到展现。例如,保险资金的风险偏好较低,保险资管产品也更加注重受托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的可持续性,这无疑有助于保险资管在为客户提供相对稳定的产品收益的同时,赢得投资者信任。同时,保险资管的另一优势在于,保险业能够接触数量庞大的客户群体,随着新规将自然人纳入投资者范围,这不仅为保险资管产品提供了众多潜在高净值客户,也能够帮助保险资管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服务。
在看到保险资管美好发展前景的同时,也必须重视来自券商资管等的直接竞争。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资管机构的主动管理能力今后将面临更大考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军辉表示,保险资管机构应该重点围绕全面提升主动管理这条主线,增强在风险管理、大类配置、投资研究、市场开拓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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