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3
为了抓紧落实安徽保监局合规增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产险市场秩序,结合《宿州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09版)的执行情况,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于10月1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产险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会议由会长尹瑞雪主持。
尹瑞雪同志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皖保监发【2009】18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财产保险业合规增效工作的通知》)精神。尹瑞雪同志指出,一是各产险机构要充分认识合规增效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的内涵式发展模式,努力提高承保质量;二是完善理赔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推进行业信息化查询机制;三是提高打击“三假”工作的力度;四是行业协会要提升服务水平。本着务实、公正的原则,逐步解决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维护好行业利益。
副会长姚明传达了皖保监发【2009】188号文件(《关于印发张雪峰局长在全省财产保险业合规增效会议上讲话的通知》)精神。姚明同志结合张局长讲话精神,深入分析了合规增效的重要意义,指出深入贯彻70号文件精神,目的就是合规增效,促使宿州产险业呈现持续、良好的发展势头。
结合安徽省保监局合规增效会议精神,这次会议的重要一项内容是分析了《宿州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09版)的执行情况。与会者一致认为新《自律公约》的签订是宿州保险业的一件大事,它的制定符合当前宿州产险市场的发展实际。公约实行一个多月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手续费的降低节约了经营成本,保费的充足率也得到了提高。受益的不仅仅是各产险机构,广大的保险消费者也得到了更大的实惠。但是由于我市自律公约较为严格,明确了各险种、车种的承保要求,致使异地公司有机可乘(因为异地尚未制定或自律公约费率较高),导致我市车险业务外流,造成了一定的市场混乱,影响我市产险市场的良性发展。鉴于这种情况的出现,行业协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密切关注此类事件的发展,将于异地协会沟通协调,妥善处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会上,秘书长徐佩雨同志传达了皖保监发【2009】181号文件(《关于金寨县部分保险机构变相拒绝承保三轮汽车交强险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精神。徐秘书长指出,我市各产险机构要引以为戒,要在系统内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交强险条款费率有效执行,防止交强险拒保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徐佩雨同志还就《宿州市机动车辆保险业自律公约》的修改作了三点说明:一是《自律公约》的修改是由各产险机构提出修改意见,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根据宿州车险经营实际,在原有公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充实制定的;二是《自律公约》的内容完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中国保险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承保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三是《保险法》将保险行业协会性质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行为规范,赋予了保险行业协会神圣的使命;同时根据《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保险协会具有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公约来约束会员行为,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的义务。
徐佩雨同志希望大公司要带头执行公约,做好榜样。各产险机构要维护《自律公约》的严肃性,继续深入贯彻70号文件精神,增强合规增效发展意识,促进宿州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会人员:人保财险尹瑞雪、平安产险姚明、华安保险梅中武、国元农业保险常军、国寿财险张红军、永诚财险蒋玉、都邦保险黄冲、安邦财险曹建华、天安保险窦长征、民安保险刘永、渤海财险周华、产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秋娣、秘书处徐佩雨、李婷、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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