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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看保险:悬赏“猎人”

文字:[大][中][小] 2017-8-11    浏览次数:5216    



□黄明明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查,从而导致法院的一些判决“落空”。近期,全国各地法院正陆续推出执行悬赏保险,这种新形式的举措,有望成为打开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又一个突破口。

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执行悬赏作为一项新制度,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作为对法院“查人、查物”的有力补充。

全国各地法院已在积极开展悬赏执行,发动社会资源和群众积极性,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但由于悬赏金额较高,部分有意申请悬赏的申请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悬赏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悬赏效率和案件执结率。

当此时刻,悬赏保险横空出世。

悬赏保险的收费标准及赔偿标准主要是两个纬度:一是提供财产线索,即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二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即申请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

执行过程中,首先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法院决定同意后,申请执行人可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法院通过微信、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比例。

秦女士是签订湖北首批执行悬赏保险的申请执行人之一,她认为,“只用出十分之一的钱,悬赏金有保险买单,真是帮了大忙。”

在悬赏执行中增加保险手段,对人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执行悬赏保险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通过小金额保费撬动大金额赏金,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放大悬赏金额,减轻支出成本。保险业内人士也认为,保险产品参与悬赏执行,是一种管理机制创新,是保险助力司法改革,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降低成本、丰富悬赏公告推送手段、提高透明度等诸多优点。

发布时间:2017-08-07 09:18:3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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