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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机构

 

秘书处及内设部门岗位职责

 

一、 秘书处工作职责

(一)拟定协会工作计划和财务计划,经理事会审议或会员大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向理事会提交议案,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贯彻落实;

(三)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及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

(四)受理会员涉及保险业务方面的咨询、投诉、申请等相关事宜;

(五)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设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完成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专职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内部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秘书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理事会决定;

(四)提名秘书处工作人员聘用名单,报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三、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分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辖区保险业自律规划和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负责受理分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会员单位的咨询、投诉、申请等相关事宜;

(三)负责推进秘书处分管部门的工作进展;

(四)协助专职副会长(秘书长)把关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文件、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各类工作资料;

(五)负责与各会员单位的沟通协调;

(六)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综合部主要职责

(一)协助领导组织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负责秘书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综合类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及执行监督完善工作;

(四)负责发文核稿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会议纪要、协会领导交办文稿等文字材料;内部综合性资料的编印工作;

(五)负责各类文件的管理、交换、印发、流转、传阅和归档;负责公文系统的维护、管理;

(六)建立费用预算并控制预算执行;牵头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办理日常经费开支,负责收缴会员会费;

(七)汇总上报每周工作报告、月度工作报告,督促落实工作计划;

(八)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办公会、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的筹办;

(九)管理协会的印章和档案;

(十)负责人事劳资及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物资管理;

(十二)提供办公后勤保障;

(十三)负责社会团体年检和协会证照的办理、更新工作;

(十四)负责协会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十五)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场部主要职责

(一)拟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决议、行业自律公约、相关实施细则,监督行业自律公约的执行。承担专业委员会日常事务,定期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工作部会议,撰写相关会议文件、会议纪要;

(二)定期组织实施行业自律互查工作;

(三)负责业务报表的收集、统计整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业服务平台,为会员服务;

(四)负责协会对保险市场的调研和指导及业务咨询服务;

(五)组织会员公司之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开展与保险业务相关工作的学习交流与合作往来;

(六)协调会员单位与监管机构之间、会员之间的关系;

(七)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为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八)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消保部主要职责

(一)受理保险消费者、保险从业人员的投诉、信访,承办业务主管部门、省协会和地方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案件;开展保险合同纠纷调解。

(二)负责保险行业反欺诈工作,以及防非、反欺诈等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

(三)向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消费知识、保险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保险知识宣传和保险消费教育工作。

(四)负责财险专委会理赔服务部和寿险专委会客户服务部有关工作。

(五)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诉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新闻媒体等沟通协调,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环境。

(六)加强与司法部门、人调委、快赔中心等沟通联系,处理相关涉保数据。

(七)开展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其他工作,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信息宣传部主要职责(与综合部合署办公)

(一)负责协会媒体关系的建立、发展和维护;

(二)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媒体邀请、联络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针对行业突发性声誉风险事件,做好应对工作,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声誉风险难题;

(四)负责协会简报编制工作;

(五)负责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更新;

(六)负责向上级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相关新闻媒体等推送优质宣传信息;

(七)负责做好会员单位推送信息的统计、年度表彰等工作;

(八)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各部门主任主要职责

(一)主持各部门会议,领导和组织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向专职副会长(秘书长)报告工作,履行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负责联系部门职能匹配的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召集人)单位,配合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