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保险时讯
2009年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安徽保监局、宿州市政府的重视指导下,在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宿州保险业喜获丰收,保险市场得到了平稳较快发展。
09年宿州保险市场已成立保险公司22家,其中财产险公司12家: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国元农业保险、华安财险、天安保险、安邦财险、都邦保险、永诚财险、民安保险、渤海财险、太平洋财险;寿险公司10家: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人保寿险、民生人寿、人保健康、合众人寿、太平人寿。全市共有22家市级机构,营业网点财产险41家,寿险108家。
2009年宿州市保险业保费总收入为22.94亿元(08年为18.87亿元),同比增长21.57 %.保费总规模在全省17个地市中排名第五。其中财产险为4.65亿元(08年为2.64亿元),同比增长76.14 %;寿险业为18.29亿元(08年为16.23亿元),同比增长12.69%。共上交税收4633.8万元(08年为3085.25万元),同比增长50.19%。
保险从业人员发展到2009年底达9868人,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
2009年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秉承“以服务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从五个方面出色的完成了09年各项工作任务。分别为:一是加强协会制度建设,提升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自律体系;三是反映行业所求,发挥维权职能;四是配合安徽保监局、宿州市政府、省保险行业协会搞好保险业辅助监管、调研、宣传工作;五是加大保险宣传,发挥宣传职能。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协会职能的正确发挥,09年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的职能,对维护合理、公平的竞争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宿州保险业的发展,对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保险通过分散风险及提供经济补偿,在保障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适逢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保险行业协会将在理事会的坚强领导下,从五个方面继续夯实协会基础,为促进宿州保险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2010年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修改《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
现行的《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经2007年8月20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该章程对推动和规范协会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章程。为了适应保险业的发展,推动协会急需向市场化管理迈进,更加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皖保监发[2008]201号),在广泛征求会员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将主要对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责任人产生罢免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我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独立自主、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增强会员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完成理事会、会长、秘书长换届工作
原《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会长任期为两年;安徽保监局的《关于加强全省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皖保监发【2008】201号文)秘书长任期为三年。2010年,理事会、会长、秘书长均已届满,为确保行业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安徽保监局关于《全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工作指引》的规定,将于四季度,依法对协会理事会、会长、秘书长进行换届选举,届时将邀请安徽保监局进行监督指导。
(三)加强行业自律
调整和补充财产险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发挥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成立行业自律公约监督执行组,修改、补充原已签订的财产险自律公约,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继续完善自律体系,规范会员公司的经营行为。重点加强车险、人身保险宣传、营销员管理领域的自律工作,遏止市场不规范竞争。定期组织自律检查(行业自查和互查),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的会员公司要按照章程和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进行警告、业内批评、行业罚款、提请业务主管单位对其进行处罚等措施。
(四)加强行业宣传
大力宣传宿州保险,提升保险业的影响力。首先做好内部信息交流,办好每月一期数据统计工作,突出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内部交流提供服务。同时注重对外宣传,提高我们自身的形象,扩大保险业的影响。二是办好“宿州保险网”,力求使这一网络平台能在宣传保险理念、传播保险资讯、引导保险消费、服务会员单位等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三是以协会的名义举办以宣传行业形象和推销保险产品为目的的宣传咨询活动,时间初步定在三月十五日和十月十八日。四是完善宣传方式,协会还将与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合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宿州保险业。
(五)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制定考试费用管理办法
保险中介资格考试费是经过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批,由国家物价部门确定征收标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之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考试费管理以成本补偿为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并配备专业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制定具体的考试费用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诚信建设,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是社会各界及行业自身的关注焦点。为加强宿州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着力解决误导、欺诈、托赔、欠赔、弄虚作假等行业诚信问题,全面了解我市保险市场诚信状况,进一步提高我市保险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有效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强化各会员公司的诚信意识,发挥协会联系面广、信息来源充分、地位中立的优势,将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建立保险诚信体系,达到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的目的。
保险行业协会将联合会员单位开展诚信调研工作,产、寿险专业委员会组织诚信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为行业服务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
3、完善会费收取和使用制度:
根据安徽保监局《关于加强全省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皖保监发[2008]201号)的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和使用制度》。一是会费收取额度,既要满足工作需要,又要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制订具体的会费收取管理办法和拖欠会费的处罚措施,以保证会费及时足额缴纳。二是会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凡需开支的项目事先编制预算提交理事会批准后按计划开支。报销时填写报销凭证,附原始发票,除承办人员外,必须有证明人签名,经审批后,会计方可报销。
4、完善秘书处人员组成及管理办法
秘书处是保险行业协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工作人员在协会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秘书处各部门的设置、人数、福利待遇以及具体的工作职责。各部门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的机制。今后随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再适当调整。并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年度考核,制定奖励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者,由秘书处给予一定奖励,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5、完善信访投诉机制
继续完善信访投诉机制,由秘书处负责辖区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并加强秘书处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建立信访投诉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凡经查实的信访投诉案件,协会在第一时间给予解答,并将投诉案件的受理和调解情况均以文件形式存档,并报请秘书处审核。
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各会员单位要做好315期间的保险宣传工作,普及保险知识,展示宿州保险业形象。宿州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信访投诉电话,接受保险维权投诉,为创造一个和谐的保险消费环境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