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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俊波:互联网保险走上发展快车道

文字:[大][中][小] 2017-6-22    浏览次数:3622    

发布时间:2016-11-21 08:57:10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11月20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复星集团联合主办的“2016全球互联网保险创新论坛”在上海召开。400多位来自海内外政府机构、保险公司、互联网企业、创新企业及金融投资界人士共聚一堂,就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保险创新进行主题分享与深入探讨。同时,《2016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也在当天正式发布。


《报告》显示,2015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达到了110家,较2014年增加了25家,行业参与率稳步提升;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和财产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465.60亿元和768.36亿元,人身险占比首超财险,产品结构得到显著变化;由于互联网保险的蓬勃发展,也引来了各路资本的积极参与。截至2016年7月,已有35家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公司获得融资,在多元资本的参与下极大地丰富了保险行业生态,但由于缺失行业规则也滋生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当前,‘十三五’顺利开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发力,中国保险业面临巨大挑战与机遇,互联网是中国经济和中国保险业转型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驱动力。”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报告》序言中指出,近年来,中国保险业积极顺应新形势、加快运用新技术、大胆探索新模式,互联网保险已经走上迅猛发展的快车道。


一是互联网保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张。整个“十二五”期间,互联网保费规模从2011年的32亿元飙升至2015年的2234亿元,增长了约69倍,在保险业总保费中的比重从0.2%攀升至9.2%。


二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不断增多。在继续支持保险公司开展针对互联网的渠道、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基础上,中国保监会于2015年6月批准成立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心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同2013年批准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中国市场上共有4家全国性互联网保险公司。


三是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率先建立。2015年7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坚持“保险姓保”原则基础上,在信息披露、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等各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的各项规范。


对此,项俊波指出,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今天,行业有必要对其既往发展实践进行总结回顾,对其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瞭望。


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在出席论坛时表示,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正在迈入新纪元。从创新发展的角度看,中国互联网保险经历了以渠道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1.0阶段、以产品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2.0阶段,现在正进入以商业模式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3.0阶段。未来中国互联网保险可能会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行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二是创新驱动行业升级,三是保障功能逐步增强,四是跨界合作势在必行。


周延礼强调,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对监管也提出了新课题。在推动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特别是防范互联网保险风险方面,需要静下心来,深入研究,努力探索。在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中要重点关注风险防范和监管有效性的问题。


中保协会长朱进元表示,近年来,技术变革直接颠覆着保险业的固有模式和传统业态。百花齐放的创新格局给互联网保险带来无限遐想,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也蕴藏着一系列问题:一是当前互联网与保险业之间的跨界融合主要浮于表层,多数是将线下产品搬到线上销售的简单“搬运工”,尚未真正深入到商业模式层面;二是在各路资本竞相布局的同时,相关行业规则尚不健全,容易滋生风险交叉传染、无资质非法经营和经营行为不规范等各类隐患,需要有关各方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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