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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时讯

【金融知识普及】车险综改后,新车险理赔值得关注的10个问题

文字:[大][中][小] 2020-10-13    浏览次数:2554    

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落地后,新车险条款保险责任进一步扩展,车险理赔同样发生了一些变化,最值得关注的十个理赔问题供消费者学习知晓。
01驾驶证过了换证时间,但公安交管系统该证件为有效状态,驾驶员持该驾驶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应该赔付。新条款约定“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为责任免除。
02车辆未按规定检验,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应该赔付。新条款约定“车辆行驶证、号牌被注销”为责任免除。
03乘客正在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能否界定为车上人员。
属于车上人员,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都属于车上人员。
04车辆在涉水行驶过程中导致发动机进水而损毁,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若购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未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的情况下属于保险责任,予以赔付。若购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且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的情况下虽然可以降低保费,但是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赔付。
05车辆行驶时因急刹车,车厢内所载货物将车体撞坏,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因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属于车损险保险责任。
06因紧急刹车,发生本车上副驾驶室乘坐人员头部碰撞前档玻璃,本车前档玻璃破碎,乘员受伤的事故。车辆投保车损险,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前挡玻璃损失。
应该赔付,综合改革后“玻璃单独破碎险”已并入车损险主险范围内。
07一台停放车辆起火燃烧,公安消防部门火因鉴定结论为“燃烧严重,火因无法确定,不排除自然原因”,请问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投保了车损险即可赔付,改革后自燃险纳入车损险保障范围,同时条款将不明原因火灾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08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医疗费用如何核定。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如果投保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后,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也负责赔偿。
09王某驾车撞亡一行人后驾车逃逸,迫于压力,第二天王某投案自首,王某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对亡人损失费用是否赔付。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行人死亡损失费用,但商业三者险不赔付。因为交强险没有将肇事逃逸列为责任免除,而商业三者险约定“交通肇事逃逸”为责任免除。
10李某某倒车时,不慎将自己父亲撞伤,同时又撞坏了父亲家的大门,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商业险三者险项下赔付事故损失。
李某某父亲受伤保险公司应赔付,因为三者险条款责任免除仅约定了“被保险人、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为责任免除。李某某父亲家大门损失保险公司不赔付,因为三者险条款责任免除约定了“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为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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