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相关案例
保险时讯
根据保监发【2007】118号《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安徽保监局有关文件精神,凡经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应加入协会,以体现自律意愿,提出服务要求。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中心支公司申请加入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并向协会提供了保监局批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并签订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11年5月19日,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就此公司加入协会提出议案,并提请大会通过。经参会代表举手表决,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中心支公司已具备加入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条件,一致通过。
- 上一条:太平人寿宿州中支活动锦集
- 下一条: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