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自律
保险监管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2009年全国寿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去年以来寿险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陈文辉指出,2008年人身保险业重点在三个领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开展农村小额保险试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6月保监会正式启动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中国人寿、太平洋、新华和泰康4家公司在广西、河南、黑龙江、山西、甘肃、青海、湖北、江西和四川9省区的部分农村地区开展了小额保险试点工作。截止2008年底,共承保农民239万人,保单126万件,保费收入共4212万元,为农民提供了近280亿元的风险保障,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服务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布了《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文件,加上2006年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涵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以及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专业化监管框架。2008年,健康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85.5亿元,同比增长52.4%。参与14个省(市、自治区)的115个县(市、区)的新农合工作,参合人数3118.9万人,委托管理资金63.66亿元;在26个市县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参保人数77.6万人。此外,保监会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协调制定工作。
三是积极发展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险公司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养老保险业务经营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开展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协调出台有关政策。积极推动保险业拓展企业年金市场,继续保持了领先地位。
陈文辉指出,2009年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一步,人身保险业围绕贯彻落实这个意见,总结宣传保险业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研究制定保险业贯彻落实的配套文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二是继续推动小额保险发展,让更多农民享受到保险服务。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全面合作,与银行业监管部门共同研究有关促进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发展的监管举措,服务广大农民;总结小额保险试点经验,扩大试点区域、产品和参与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民需求较大的意外医疗保险和家庭联生保险。
三是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专业优势。在养老保险方面,规范企业年金市场秩序,推动委托管理型养老保险等产品创新,发挥保险业在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市场的专业优势;积极推动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的研究和试点;研究制定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争取开展试点。在健康保险方面,进一步研究专业化经营模式,鼓励专业健康险公司发展重疾险、特殊群体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及咨询等业务。 (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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